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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0〕10号

[腾讯官方微博] 发布时间:2021-02-02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
业院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和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推进现代职
业教育体系建设,健全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引导地方和学校更好地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灵活
设置专业,系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2020年工作要点,决定开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目录》)修(制)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构建定位清晰、纵向贯通、系统配套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本科
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明确和畅通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
2.更新专业目录内容。积极应对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形势,科学定位、调整更新职业教育各
层次专业目录内容。
3.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宏观管理、行业科学指导、地方优化调控、学校自
主设置的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机制,协同提高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对产业发展变化的适应度。
二、工作要求
1.一体设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按照新时代和现代产业体系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的实
际需求以及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需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职业分类大典及新职业目录等,系统
设计《目录》专业大类、专业类划分,以现行高职(专科)目录框架为基础优化调整,总体保持目录结构
相对稳定。
2.稳中求进,促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对接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职业等对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的新需求,以既有专业为基础,通过合并、取消、更名、增设、超前规划,进一步健全目录体系,其
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重点面向实体经济领域适当设置。
3.遵循规律,服务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按照专业属性归类、宽窄相济适度从宽确定专业,确保专
业设置的成熟度、完整性以及专业之间的区分度。统筹考虑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需要,科学确定不
同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素、课程体系和接续逻辑。
4.产教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目录》修(制)订工作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各类院校专
家作用,充分用好前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行指委及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提交的有关论证意见建议、
工作成果。
三、工作组织
建立顾问组建议咨询、工作组统筹组织、综合组协调把关、研制组具体落实的《目录》修(制)订工
作组织架构。
1.顾问组。主要负责按照组内分工参加综合组、研制组活动;结合技术前沿和产业趋势,对职业教育
专业目录的框架设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产业的适切程度,提出修订建议、提供指导咨询。中国职业
技术教育学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总顾问,成员由有关领域院士、专家组成。
2.工作组。主要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统筹组织修(制)订工作,对接顾问组,领导综合组、研制组工
作,确定目录和专业简介的体例框架与内容要求,组织审定和发布目录,组织有关总结、宣传和实施工
作,协调解决其他相关问题。工作组由教育部职成司牵头,教育部职教所、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
委员会(简称行指委)工作办公室、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
职成司有关处室。
3.综合组。主要负责组织相关基础课题的研究、制订研制组工作指南,拟定《目录》专业大类和专业
类划分、《目录》体例框架及要求、专业简介等规范文件模板,按照分工指导研制组工作,指导和审议专
业简介,研究解决研制组遇到的共性和交叉问题,组织《目录》统稿,对研制组专家工作进行考核。综合
组由院校、研究机构专家,部分行指委负责人及各研制组组长组成。秘书处设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
4.研制组。主要负责按照划分的领域组织专家队伍,组织学习贯彻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会同相关行
指委分析前期工作成果,开展补充论证调研,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负责领域的各级《目录》调整建议和工作
总结报告等,会同相应行指委起草和完善专业简介。本次《目录》修(制)订工作共设立12个研制组。成
员由前期组织和参与相关论证工作的行指委专家,“双高”计划院校、中职示范校、普通本科高校、研究
机构专家组成。
四、其他
1.综合组、研制组牵头单位须做好统筹协调和保障工作。参与专家须保证《目录》修(制)订工作的
时间和精力投入,按照工作部署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专家所在单位要为专家参加相关研究、调研、会议等
《目录》修(制)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
2.《目录》修(制)订工作有关会议、调研活动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家
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未经授权或同意,不提前公开工作成果、不以《目录》修(制)订工作专家身
份擅自参加其他活动。
3.专家和行指委参加《目录》修(制)订工作的实际情况将作为行指委换届和参与职业教育其他重要
项目工作的重要参考。
4.《目录》修(制)订工作有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成员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