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腾讯官方微博
网上咨询平台
官方微社区
[腾讯官方微博] 发布时间:2021-06-11 点击:
各单位: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制度汇编(2021)》已于2021年5月24日颁布实施,按照文件要求,科技处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制度汇编(2021)》中《三、教学与科研管理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条例第四章教科研项目经费与奖励》相关条款,原《科研考核计分标准(修订版)2015年》等文件同时废止。2021年5月24日以前的科研成果仍按照老办法执行(以成果原件标注时间为准),请各有关单位知悉。
科技处
2021年5月31日
上一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学术期刊名单
下一篇: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科学技术处版权所有 Copyright © kxjs.whic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25号 邮政编码:430205
技术支持:网络中心